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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职后工资没有补发
时间:2015/5/11 9:47:42    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网    |       
2014年10月22日入职公司填写试用期劳动合同,约定试用期工资7000元,试用期2-3个月。试用期过后看情况会涨到8000-8500.到第四个月却依然没有涨,本人提出辞职,但是部门领导说已经跟公司说好肯定会补回来也给涨上来,所以继续留任。直到2015年3月底本人提出辞职,填写离职表,离职日期为4月10日。离职前与部门领导和人事部沟通好,以前未能补的工资最后会补给,4月份十天的工资5月份会和补的工资一起发给。到时却没有给。请问如何申请。

你好!请您携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到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,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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